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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以下巷道是消防通道!未協商惹民怨

〈記者陳世旺報導〉內政部消防署為確保住家安全,通令各縣市政府宜將六米以下巷道列管為消防通道,須立牌告示『消防通道、禁止臨時停車』,並在路面噴漆寫上斗大的『消防通道』四字,同時在路面兩邊畫紅線,彰顯禁止臨時停車,台中市政府執行半年多來,配套措施尚未提出,有些路段未與住戶溝通,強制執行,造成民怨。

在九合一選舉前ㄧ個月,台中市府交通局在西區華美街41巷要執行消防通道的路清專案,要畫紅線的路段僅住有六戶透天厝人家,當時透過里長粟藍倩積極與交通局、消防局斡旋溝通,答應只掛標誌『消防通道、禁止臨時停車』來提醒民眾,已經懸掛巷口兩端。不料,選後卻變卦,12月31日,外包工務人員再度前往要強制執行,頓時發生工程杯葛。

因該巷客觀環境單純,僅在華美街入路處二旁有棟大樓,其餘都是透天厝,路權尚有部份是屋主所有,以協商未果理由申訴。工務員電話徵詢交通局承辦員張先生,態度強硬,當場要施工人員傳呼警察來督軍,更引起住戶不滿。

住戶表示,41巷出入口是華美街和福人街121巷,筆直通暢,原本在華美街轉口處已經劃紅線了,31日當天要畫紅線的路段大約100公尺,一邊是後院的圍牆,一邊僅有六戶透天住家,市府關心住戶安全規劃消防通道,利於雲梯車進出,住戶同意,劃紅線也同意單邊圍牆部分無人進出,至於門口還有私人路地的問題,不同意交通局劃紅線。

交通局規劃科規劃的消防通道被指黑箱作業,只要有人檢舉就規劃執行,沒有與住戶溝通,被認為選擇性辦案,華美街41巷對面是華美街28巷。41巷另一邊是福人街121巷,人口密度和住戶更是密集,轉角處又不必劃紅線,不分輕重緩急,交通局作法令人不解。

要執行6米以下巷道確實困難重重,市府應有魄力以外,停車等配套措施應提出規劃,否則以後要執行專案,施工人員與民代、警察、住戶共同磋商的窘境會層出不窮。

交通通局提醒民眾,消防通道就是紅線區,禁止臨時停車,違規停車將被開罰單,罰鍰600元到1200元,在逕行舉發有獎金的制度下,民眾更要看緊荷包呀!

圖說:施工人員與民代、警察、住戶共同磋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