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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校園開始,人權從小扎根

據報導,嘉義縣近日凌晨,發生一起凌虐女嬰致死案。女嬰慘遭生父以衣架毆打,還用毛巾勒頸,女嬰母親得知後緊急將女嬰送醫急救,但傷勢過重不治,22日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解剖相驗,發現女嬰毆打傷痕、頸部勒痕並非致命死因,而女嬰僅僅3個月大,卻已遍體鱗傷,不排除是多重因素致死,加上去年大兒子也因嬰兒搖晃症住進醫院,1個月後死亡,認為原因不單純,嘉義地檢不排除向桃園地檢調閱資料,一併列入調查。

人權志工遺憾表示女嬰出生三個多月就被殘忍的父親凌虐致死,女童的生存權被父親給剝奪了,就算是生父生母也沒有權利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東勢區某國小為提升同學人權觀念,讓校園友善、安全,17日上午邀請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為同學進行人權宣導,讓他們能認識自己的人權,並且這一刻起同學間能相互尊重彼此人權。

美國人道主義者L. 羅恩 賀伯特先生曾說:「人權必須是一項造就的事實,而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夢想。」志工在此鼓勵人們能多認識人權,從校園生活開始,不要有侵犯人權的事件發生。歡迎上網參考更多人權訊息,網址:http://tw.youthforhumanright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