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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得不償失

酒後駕車真的得不償失,近日新聞報導指出,有女子酒駕拒檢衝撞警察,為躲避警察一路狂飆,逆向還闖紅燈,不顧自己及其他人的性命安全。還有因酒駕擔心被抓,假意配合並找機會趁機逃脫,在逃脫過程還撞傷員警!

法律明文規定禁止酒後駕車就是因為有太多酒駕所發生的悲劇,許多家庭就是因為酒駕事故而家庭破碎。發生事故有時不只是酒醉駕駛自己一個人的事,相反的很容易在酒駕時照成他人的不幸。新聞報導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志工引述快樂之道作者L. 羅恩 賀伯特先生在快樂之道一有所節制中提到的,它說:「喝酒的人警覺性不夠。酒會削減他們的反應能力,雖然他們覺得自己好像因酒而變得更靈敏,其實則不然。」

山達基教會志工表示有些人喝了酒自以為還意識清楚,或者可以戰勝酒力,等到發生悲劇時一切都晚了。志工將繼續舉辦更多快樂之道公益活動,讓更多人意識到酒後不開車、不鐵齒,保護自己及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