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世界各國組成的「聯合國United Nation」,成為一個國際性組織共同朝向和平與反暴力而努力。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頒布適用於每一個人的「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而在1950年起,每一年的12月10日正式定為世界人權日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每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和世界許多國家都會舉行各種活動來紀念世界人權日,呼籲人們重視人權,別讓慘痛的歷史重演。冀望世界上的每個人都受到該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並且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以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
聯合國(UN)自1948年制定《世界人權宣言》以來,和平之路仍然幾經波折與挑戰。我們期望讓這份適用於每一個人,不分種族、語言、文化、膚色、信仰、性別的普世價值能長存於每一個人的心中,而不只是紙上談兵或是空談,且在資訊發達的時代,倘若社會失去基本的秩序和理性,那麼人類就會以追求自由為名,而讓生活充滿危險與悲劇,這其中包含治安與教育的關鍵,例如臺灣近幾個月來,恐怖情人、虐童等殘暴新聞層出不窮,便是人權價值失衡的案例。如何讓民眾瞭解如何拿捏自身的權利與責任義務的分際,其實原因在於對於人權的漠視與誤解。當人瞭解基本人權的核心價值,不只是在於個人權利的無限伸張,而是在於履行責任義務同時,享受身為人的公平與良善的對待之權利,那麼社會的許多衝突、暴力、霸凌與歧視的種種行為,便能獲得減輕或削減。
2018年正是世界人權日邁入70週年,世界人權宣言的存在是要保護人們生命、財產安全及自由等所訂定的,但遺憾的是許多人對人權宣言極為陌生,而山達基教會創始人L. 羅恩 賀伯特先生曾說:「人權必須要落實,不能只是理想。」因此為響應世界人權日,12月8日財團法人山達基教會台中中心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於台中市市民廣場舉辦愛與和平暨人權手冊發放活動。
現場有近20位志工投入手冊發放行列,雖然其中有一半志工只有小學年齡,但是行動力卻是不輸給大人,在一小時內,志工們發放四百多本什麼是人權手冊給民眾,讓民眾對人權有更多的了解,藉由此活動讓廣大民眾知道自己權利,並守住理性和秩序的底線,人民生活也才有自由和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