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369 topbanner

人權志工給予學生正確的人權觀念

據報導,台中某私立高中出現霸凌事件,一群男同學趁著午餐,集體圍著一名被害學生,其中一名帶頭的同學對被害人打了11下巴掌,10幾名男同學,圍著一名頭低低的被害同學,一位帶頭的霸凌者,坐在椅子翹著腳,手上拿著壓克力棒,堵著被害人的頭,現場壓力讓他越站越後面。

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表示世界人權宣言中第三條明確說到,每個人都有不被別人傷害的權力。但總是事與願違,傷害人的新聞不曾間斷過,為了要讓侵犯人權事件減少發生,並落實人權於校園及生活中。22日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來到福興鄉某國小,與學生分享甚麼是人權?並觀賞精彩的人權公益短片,對人權有更多的認識。

美國人道主義者L. 羅恩 賀伯特先生曾說:「人權必須是一項造就的事實,而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夢想。」志工在此鼓勵民眾多認識人權,將人權生活化,參考網址:http://tw.youthforhumanright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