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台中發生鬥毆事件,起因是羅姓少年跟朋友借機車,出門卻發生車禍,賠償金額談不攏,因此大打出手,其中藍衣少年手拿鐵棍,朝少年痛毆了整整12下。鐵棍打完,把人拉到牆角換黑衣少年,武器從鐵棍換成安全帽。
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表示,許多人的所作所為,基本上已經侵犯了別人的人權,而這些人或許也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有人權權利,就算有也不敢爭取自己的權利。山達基教會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一直以來,共同舉辦許多人權活動,例如人權簽署活動、校園人權宣導、以及國際人權日時舉辦人權繪畫比賽或為人權而走活動。目的就是要讓更多民眾瞭解何謂人權?知道自已有人權權利。因此8日下午人權志工來到台中市水利大樓廣場舉辦人權簽署活動。利用團體的力量達到相互尊重人權,一但有人違反人權事件,團體及同儕的力量可以給予適當的提醒及引導,不會一再錯下去。
美國人道主義者L.羅恩賀伯特先生曾說過:『人權必須是一項造就的事實,而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夢想。』山達基教會也呼籲每個人都應該去保衛自己擁有的權利與尊重他人的人權,讓平等與寬容真正的落實在我們的社會。如果任何人對於人權教育計劃感興趣,請上網瞭解更多資訊,網址:http://tw.youthforhumanright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