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新莊發生一名老婦遭綑綁洗劫致死案件,三名男子洗劫過程中把婦人綑綁,但婦人口鼻遭綑綁,導致呼吸困難致死。
由於國人人權教育的缺乏,導致上述的結果時有所聞,所以山達基教會志工們在7日下午在台中市水利大樓廣場舉辦人權簽署活動,希望消除因缺乏人權知識所導致的問題。
志工發出一本很特別的手冊,叫做「什麼是人權?」,去教導民眾都擁有30條基本權利,也應該尊重他人有相同的權利。哲學家L. 羅恩 賀伯特先生說過:「人權必要落實,而不能只是理想。」藉由這項活動希望人們可以知道這些權利,來防止這類社會案件的一再發生。
「世界人權宣言」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美國總統法蘭克林 羅斯福的妻子艾蓮娜 羅斯福夫人領導的一個委員會所寫下的,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批准與公告了這份宣言,要求所有的會員國發表此宣言的內容,並且要「讓它在學校與教育機構裡被宣揚、展示、閱讀和解釋,不能因為國家或領土的政治地位而有所差別。」這便是青少年人權協會推動人權教育的精神。
誠摯邀請有心推動人權活動的民眾,一起落實世界人權宣言。歡迎社會大眾一同加入人權志工行列,將人權知識傳播給更多人知道。歡迎上網搜尋更多人權資訊:http://tw.youthforhumanright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