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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身試法,不做非法的事

據報導,一名網友上網爆料,近日下午開車行經國道中壢往新屋南下方向。沒想到在即將進入高架入口時,左方一輛白色轎車突然向右急轉,橫切3個車道,舉動相當危險。不顧自己及別人的生命安全,只要一方一個不注意,必將發生重大車禍。

名作家L. 羅恩 賀伯特先生在快樂之道一不要做非法的事章節中提到:「非法行為就是官方規定或法律所禁止的事。」快樂之道還提到:「當一個人做了違法的事,不論大小,他就使自己處於一種可被政府攻擊的狀態。」這不但讓自己惹上麻煩,最重要的是將自己及別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山達基教會志工有感而發,因此12日來到台中市市民廣場發送快樂之道給民眾,鼓勵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更不要讓自己身處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