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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憶九二一震災重建    社造先驅陳錦煌

【九二一重建副執行長吳崑茂撰稿   】 民國91年2月2日,行政院院長游錫堃親臨重建會,主持卸任執行長黃榮村與新任執行長陳錦煌的交接儀式。
 
    重建會成立之初,行政院有三位政務委員駐會辦公,除了黃榮村執行長,另外陳錦煌及蔡清彥襄助執行長,負責跨部會事務協調。
 
 
    在黃榮村轉任教育部長時,陳錦煌未被留任政務委員,他已打包準備回新港,重做小鎮醫生。在新任教育部長黃榮村和政務委員林盛豐推薦下,接任臺灣省政府副主席兼重建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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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說:九二一重建副執行長吳崑茂【右】歡送陳錦煌執行長【左】2002 8 2
  陳錦煌接下沈重的擔子,集合住宅重建及組合屋拆遷問題,迎面而來。
 
    2月7日第68次工作會報,陳執行長上任第一次主持的工作會報,轉達游院長指示,要求規劃《五年振興計畫》。在會報中,企劃處認為本計畫係以產業振興為主,應由產業振興處主辧;產業振興處認為本計畫涵蓋各處業務,係綜合性質,理應由企劃處規劃。爭論不休。
 
    一向溫和的陳執行長,提高音調說,都不是你們的,是誰的啊?氣氛凝重,我怕在會中採訪的記者,渲染報導,我低聲對他說:「執行長寬心!這件事情會後我來處理。」
 
    陳執行長站起來說,今天會議到此為止,宣布兩件事,《五年振興計畫》會後由吳主任祕書處理,吳主任祕書從今天起升任副執行長。
 
    我利用春節五天假期,將日本阪神大地震五年振興計畫及後五年振興計畫,重新看一遍,發現日本住宅重建三年完成,其他大規模建設計畫,在前五年已經完成,後五年計畫,都是人文方面建設居多。我擬訂初步大綱,一上班,就找各處主管開會。
 陳錦煌接掌重建會大力推動社區營造業務
    重建會編列的特別預算一千億元,有超過一半的經費尚未執行,行政院主計處不同意新編預算,要求以撙節預算,及調整部分工作項目方式處理。他們說的有道理。
 
    因此,除各處所提項目外,重點集中作幾個大項目,如重建區四大流域整治、南投酒廠轉型振興產業、商圈活化計畫、社區總體營造專案。最後定案為《重建區振興計畫》,將社區更新基金未動支經費,編列93年度基金預算實施。其中支出最大项目為四大流域整治67億元。
 
    陳錦煌是社區營造的先行者。民國76年當大家熱衷炒股票、房地產的時候,他籌組新港文教基金會,推動社區營造,移風易俗,帶動社區營造的風潮。陳錦煌曾經說過,在社區中建廟容易,要推動社區營造困難。他主導重建會後,就大力推動社區營造業務。
 
    游錫堃院長急待推動集合住宅重建,及組合屋拆除。由於組合屋住戶強烈抗爭,引發負面輿論,南投縣長林宗男又反映,陳錦煌太溫和,無法強勢推動重建及拆除組合屋。
 
    游院長親自上火線,於7月25日召開「重建區災民關切問題座談會」,會中組合屋代表砲火猛烈。本來,陳執行長要釋出善意,提出「組合屋、集合住宅、老街和土地產權」等問題,加以討論。結果沒有機會說明。(拙作,見證九二一震災重建,P82,86)
 
    日本阪神大地震,新建大量住宅因應災民居住需求,自1995年至1997年三年間新建125 ,000戶住宅。其中災害復興公營住宅就有38,600戶,係以低所得者為對象的低廉出租新住宅。(拙著,臺灣與日本震災住宅重建比較P84、 85)
    
    日本進住臨時住宅(組合屋)及災害復興公營住宅的條件只有一個,其所住的的房子在地震中倒了,不管是自有或承租的,但按經濟條件收費,符合社會正義。(拙著,見證九二一震災重建P146)
 
    國情不同,臺灣很難比照辦理。陳執行長承擔了,長期以來政府住宅政策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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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陳錦煌接下沈重的印信,林盛豐監交(中)黃榮村(右)2002  2  2
    陳執行長上任以後,每星期三下午三時,會與各處處長討論。那天進行了半個鐘頭,他接到一通電話,然後把我叫到外面,要我撰擬辭職書,辭去省政府副主席本職及重建會執行長兼職。我寫好辭職書,請他簽名。我交代秘書,不得對外洩漏。
 
    下班前,接到行政院院長辦公室來電,今天辭職書可否送達行政院,我說現在已經快下班了,先傳真讓你們好辦事,明天一大早專人送達好嗎?對方說好,宦海無情啊。
 
    回到家,交待內人,有媒體打電話過來,就說我不在。第二天中國時報楊秋蘋記者寫了一篇報導,對重建會執行長人事布局有所評論。這篇報導讓我揹了黑鍋,要來接班的團隊,認為我一開始就不友善。有次遇到秋蘋,我問是誰告訴你的,她說是小人物啦! 黃股長。
 
    8月1日下午,陳執行長正交待我,辦好交接及新執行長住宿事宜,他接到院方電話,游院長要約見他,陳執行長說:「院長很忙,反正辭職了,就不必客氣了。」不久又來電話,對方說:「如果你不能來,院長到台中看你。」
 
    不得已,陳錦煌北上。第二天報載:陳錦煌留任副主席 ,兼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
 
    陳執行長是社區營造的力行者,在重建過程帶進社區營造的觀念,對重建區有深遠的影響,他對重建有非常大的使命感,可惜擔任執行長半年即離任,殊為惋惜。陳錦煌卸任時,媒體為他打抱不平,許多員工淚眼相送。不久,他重回新港作社造、作小鎮醫生,得其所哉。
 
    他雖然離任了,還是時常到重建區,關心產業發展及社區營造。他更期盼89年通過的「災害防救法」能夠徹底推動,包括中央到地方三級政府,及民間社區都能配合落實。
(拙著,記憶九二一震災重建P34,35)
    
    從事公職35年,看過太多新任,離任,習以為常。一位熱愛鄉土仁者,落寞離職,無情現實,縈繞心頭,耿耿於懷。